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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环湖路网工程(施工)
2016-12-31 12:40:0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厦门 招标业主/代理: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12.30 截止时间:  2017-01-25

摘要:本公告受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31,截止日期:2017-01-2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环湖路网工程施工,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厦象屿[2016]006号,招标文件售价: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象屿[2016]006号
开标时间:2017-01-2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环湖路网工程(施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岚综管综[2016]21号、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57号和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1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组团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路线设计长度约3.677千米,规划红线宽度为32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机动车道为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沿线设置二座桥梁和一道综合管廊,其中桥梁面积为7940.48平方米,综合管廊总长315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和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51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46973万元,具体以财审后的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岩土、给排水、电气、综合管廊(综合管廊中监控设备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交通、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4471.8327万元,其中暂列金2117.706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由招标人安排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大陆企业:

3.1.1具有在国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台湾企业:

     3.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

3.2.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担任“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中国大陆境内新建项目道路全长3KM及以上,路标准段宽度32m及以上的、总造价在4.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的工程。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类似工程业绩相关内容。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以上两者均未能体现相关数据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备注:若上述材料中的关键数据存在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所述的为准)。如发现伪造,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及招标人拒绝投标情形应符合岚综管综[2016]86号相关规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1230日至2017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 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潭城镇龙景路)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电子版图纸每份售价5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厦象屿[2016]006)工程投标保证金 (可以简写),保证金账号(1)和(2)选择其中一个即可)

1)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翠园南路支行

账户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432570635039    

2)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户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  35001617207059198888  

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

已缴存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该年度保证金适用本工程投标,应符合闽建筑[2014]33号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125日上午9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四层、五层)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若投标人为大陆企业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企业的,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当持工地主任执业证原件、《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备注: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未能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进行核验的,还应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www.ptzbtb.com)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t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北厝镇红山村加田下65,邮编:350400

电话:  0591-23178887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6

邮编:361000

电话: 0591-88524066 ,传真:0591-88524066

联系人: 陈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5层)  

    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监督电话:0591-23157358

 

关键字:工程,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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