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丽水市莲都区农民新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3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莲都区坑口村苏埠圩安置小区公寓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丽水-莲都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丽水市莲都区农民新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丽水市莲都区农民新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莲都区坑口村苏埠圩安置小区(公寓房)工程监理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莲发改审批【2016】85号 ,资金来源 财政解决 。
2、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3、工程地点:位于联城街道苏埠圩地块(联城大桥以南,50省道以北)
4、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具体服务内容为:公寓房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9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4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8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50平方米,设置汽车停车位171个,本次监理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公共部位装修、水电安装、消防、通风、弱电、人防、室外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路灯、景观绿化、基坑围护工程等。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基坑围护等施工全过程监理(详见设计图纸)。
5、投标申请人条件:
(1)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同时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建监理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12月30日起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ldztb.gov.cn)(下同)上发布并供下载,工本费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收取。联系人:郭玲玲 联系电话:13357080820。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农民新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莲都区继光街7号二楼 地 址: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F
电 话:2137015 电 话:2139703
联系人:李建飞 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 年 12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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