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3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大港头镇玉溪区块精品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丽水-莲都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的建设项目 大港头镇玉溪区块精品村改造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
二.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大港头镇玉溪村 2.工程内容:包括绿化、景观、雨水、污水等;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3 个月 5.招标控制价:1274883元 6.质量要求: 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6年12月30 日起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500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2016年12月30 日起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ldzt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 王芳 联系电话: 0578-2205356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是{C}{C}√{C}{C}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丽水市兴业大厦11楼1154室,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莲都区大港头镇 地 址:丽水市人民街888号
电 话:13735970201 电 话:0578-2205356
联系人:钟先生 联 系 人:王芳
{C}{C}{C}本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C}{C}{C}
备案单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2016年 12 月 30 日 2016年 12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