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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初级中学及第二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
2016-12-31 12:40: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三明-泰宁县 招标业主/代理:  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初级中学/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12.30 截止时间:  2017-01-20

摘要:本公告受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初级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31,截止日期:2017-01-20,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三明及第二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所属区域:福建-三明-泰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宿舍楼,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初级中学,招标编号:平诚(明)【2016】021号,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平诚(明)【2016】021号
开标时间:2017-01-2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初级中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平诚(明)【2016】0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初级中学及第二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已由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发改[2016]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初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初级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泰宁县朱口镇龙湖

2.2.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96.9㎡,地上四层;建设周转宿舍40套,投资约 405.91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初级中学及第二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5918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本项目不允许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参加。具体参考闽建建[2014]42号和闽建办建[2016]10号。

(4)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规定

(5)本次项目的中标者,需于公示期内持单位介绍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到各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未能提交告知函或二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将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明政务[2014]32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16  12  30 日至2017 1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每天上午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本次为电子标试运行期,请于  2016  12  30 日至2017 1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每天上午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宁县档案馆二楼)或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泰宁联络处(泰宁县金富街七巷六号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1 月 19 日下午17:00前到帐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初级中学及第二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 ”(可简写)的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③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6.4.按照闽建筑[2014]33 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 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 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20 日上午9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 、400-850-3300;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项目经理与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到场

7.4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再评审纸质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为准。

7.6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不能在公示期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信息核验,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初级中学   

地址:  泰宁县朱口镇  ,邮编:354400

电话:   0598-7865617     

联系人:  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金富街七巷六号,邮编:354400

电话:13774562791  联系人:  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福建泰宁晋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20395828853)

    户  名: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31810010010000030084

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598—7869917

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泰宁县档案馆二楼;

 

部门或机构名称: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   泰宁县状元街    

    电话: 0598-7830618


关键字:宿舍楼,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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