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2-31,截止日期:2017-01-2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州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平潭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昇[2016]招094号,招标文件售价:5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2016]招094号 |
开标时间:2017-01-25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2016]招09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12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片区,东临坛西大道,南靠福平大道,北靠划规中的芦中路,西临规划中的苏中路,规划部分划定的红线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45万平方米,投资约4500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1~3#楼教工周转房及相应地下室、1~10#楼学生公寓、连廊一、连廊二、食堂一、食堂二、员工宿舍、师生活动中心、北门、1~2#变配电房的桩基、土石方、基坑支护、土建、消防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仅包括预埋管、桥架,不含布线、设备及软件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暂定45000万元,最终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控制价为准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桩基、土石方、地下室工程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完成;主体工程在合同签订后300天完成;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力争达到福建省优质工程(闽江杯)标准,获得“闽江杯”证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大陆企业: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台湾企业: 3.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有效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 3.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其《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并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项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项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业绩指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业绩与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 注: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迅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住宅、含有住宅的商住楼、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平潭县建设局旁))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 55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光盘)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可以现金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翠园南路支行; 账号:432570635039 (2)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35001617207059198888 1、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 2、投标人在转账单上的汇款方必须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并注明“信息学院一期投标保证金”。 3、如因投标人转账单上未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所注明的汇款方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因投标人转账单上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5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www.ptzb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翠园南路翠园安置小区裙楼3层 ;邮编: 350400 ; 联系电话: 0591-86166026 ;传真: 0591-86166026 ; 联系人: 张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190072 ;传真: 0591-83190072 ; 联系人: 李工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5层)
监管部门: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点: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七楼 电话: 0591-23157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