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改扩建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招标人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改扩建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院内
2.3 项目规模:33210㎡
2.4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改扩建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业主所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服务、承诺等所有工作内容。
2.5 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投标单位投标报价需符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的要求。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 12 日至2017年 1 月 17 日19时止在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及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另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石河子政府信息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编:832000 邮编:832000
联系人:李迪生 联系人:郑玲、柳叶
电话:13709932801 电话:15909932531 14709932629(办)
2017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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