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1-1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贺州富川瑶族自治县村级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贺州-富川县,所属行业分类:垃圾处理,招标代理: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FCCG2016货字283号,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就一批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村级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FCCG2016货字283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一批垃圾处理设备,包括垃圾桶、专用垃圾中转箱、垃圾车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五、符合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6日至2017年0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富川分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院内,联系电话:0774-7896663)实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有效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部分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新证,新证同样满足报名条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⑤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明的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无犯罪行贿记录(日期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不能提供或者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以上材料,注明提供原件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套,(不提供电子版本),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2 月10 日15时0分,地点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2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22.216.4.8/)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发布。
十.交易服务单位: /
十一.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财源路
联系电话:0774-7882324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院内
邮编:542700 邮编:542700
联系人:毛献林 联系人:曾军 钟婷婷
电话/传真:0774-7891110 电话/传真:0774-7896663
招标/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01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