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新疆 | 招标业主/代理: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2.17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18,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一八四团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二次,所属区域:新疆,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八四团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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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四团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HCZB-2017-00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八四团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师市发改委、师市住建局以师建发[2016]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一八四团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一八四团团部; 2.3 建筑规模:给水管网:4457米,排水管网:5612.5米;供热管网8000×2米,小区道路:2647.43米; 2.4 工程计划投资额:2700万元;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设计标段; 2.6 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7 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6日,每日上午 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 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分公司(第十师气象局二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一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 联 系 人:聂信荣 电话:13565867056 地址:第十师一八四团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屯分公司 联 系 人:程 强 电话:0906-3313776 地址:新疆北屯市林茵路1588号(第十师气象局二楼) 2017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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