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本溪市平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本溪本溪市平山区2017-2018年度老旧住宅区整体改造工程施工十标段,所属区域:辽宁-本溪-平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本溪市平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编号:2105022017020401311,招标文件售价:6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050220170204013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本溪市平山区2017-2018年度老旧住宅区整体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本溪市平山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本溪市平山区2017-2018年度老旧住宅区整体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发【201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本溪市平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铺装、绿化、人行道的修建,停车位的优化、建筑垃圾清运等环境综合整治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溪市平山区 。
2.2工程规模:
工程: 铺装、绿化、人行道的修建,停车位的优化、建筑垃圾清运等环境综合整治
2.3合同估算价为 万元。
2.4招标范围:铺装、绿化、人行道的修建,停车位的优化、建筑垃圾清运等环境综合整治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4 月 1 日开工至 2017 年 9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181 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10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2.5 标段具体情况:本项工程共划分十个标段,十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园林招投标IC卡]或者[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本项工程共划分十个标段,十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十标段建设地点为平山办事处(艺术、前进及学院小区)。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4 日至 2017 年 2 月 9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至 2017 年 2 月24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下载资审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2月 27 日 8 时 4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本溪市平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转山路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邮编:
邮 编: 117022
联 系 人: 周强
联 系 人: 封铭
电 话: 024-47100755
电 话: 024-43210676,1390424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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