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东省平邑赛博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临沂城东校区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所属区域:山东-临沂-平邑县,所属行业分类:宿舍楼,招标代理: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东省平邑赛博中学,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东省平邑赛博中学城东校区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2017-000861-1512-064s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山东省平邑赛博中学城东校区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已由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审批字【2014】5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平邑赛博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私人或民营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山东省平邑赛博中学城东校区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位于平邑县朝阳路以南、明生路以东,建筑面积7400m2,合同估算价950万元,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4. 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冠鲁商务中心,三楼)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施工资质证书(2015年前资质证书须携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2015年后新资质证书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4)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格证件,劳动合同,2016年度社保证明(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投标企业近三年(2014年2月至今)两份同类型工程(公共服务类建筑、框架结构、单体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3100平方米)的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为准)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留存); 9)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留存); 10)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证明(原件留存); 11)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须完成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http://123.131.131.158:3000)录入,联系电话:0539-7673687,提供投标申请人信用得分查询页面; 12)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均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山东省平邑赛博中学城东校区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冠鲁商务中心,三楼)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冠鲁商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临沂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网暨招标投标信息网、平邑县综合门户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