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0,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渝北区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消防道项目,所属区域:重庆-渝北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工程(消防道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2]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璧泉街道大岚村六社绿岛新区D22-02/01地块。
2.2 工程规模:包括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屋顶球场、雨水管网、雨水检查井、雨水口、修建安检室(包括土建、装修、安装)及北面正大门台阶的护栏等。
2.3 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投资101.34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1)包括《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附属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西面和北面道路、雨水管网、雨水检查井、雨水口、安检室、屋顶球场、南西两侧台阶及北面正大门台阶的护栏等。
(2)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其中:雨水管网详见排水总平面图(图号03号),范围从Y11雨水口至Y19雨水口;本工程采用商品砼;沥青道路摊铺方式采用机械摊铺;土石方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土石比为土:石=6:4;土石外运运距3km,雨水口到主雨水管道的管径及材质为DN200钢筋混凝土管;外墙石材厚度为20mm;安检室内面和天棚乳胶漆、腻子的遍数为两遍;北面台阶只计算大理石栏杆,西面台阶计算玻璃栏杆和花岗石台阶面;东面和北面室外台阶不在本次审核范围内;停车位标线材质为热熔标线涂料,花池(不含南面信访及执行大厅入口两侧、东面台阶两侧)在本次审核范围内,树草种植不在本次审核范围内。
(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市外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施工企业提供本单位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文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加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的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2月20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7 年 3月14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 2017年3月14日12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2017 年2月25日 17 时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2017 年2月27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科国际大厦3栋32-8
邮编: 402768 邮编: 400023
联系人: 雷老师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023-41702052 电话: 023-65403511
传真: / 传真: 023-6540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