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5,截止日期:2017-03-2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斗门停车场调蓄池及公交立体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监理,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1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19 |
开标时间:2017-03-23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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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斗门停车场调蓄池及公交立体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7〕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斗门停车场调蓄池及公交立体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现状用地西临六一北路,北侧为北环东路,西侧为洋下河,距福州火车站约800米; 2.3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项目总投资约 60823.5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931.86万元),建筑地上共五层,功能为公交车立体停车楼、修理车间、仓储空间等;地下一层为社会车辆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二层及以下为调蓄池(容量满足 16 万立方米),地下室深度约22m。采用逆作法施工,总建筑面积约 95731.57 ㎡; 2.4招标范围:包括一栋集调蓄池、公交车立体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市政管网及室外配套工程。 2.5 招标内容:包括桩基工程、基坑围护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市政管网(其中含D2800雨水顶管660米)、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以后期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5监理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54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50931.86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690.3961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并根据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3.1.3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房屋建筑工程类别中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1.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 3.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银行保函。(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3月 23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 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3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6.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8.2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65号 ; 电话:0591-87585103,传真:0591-87585103 联系人: 赖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郑工、邱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榕市建安招2017019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0591-8759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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