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5,公告主要内容为:石河子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天辰电厂汽车地上衡原秤改造并增加自动...,所属区域:新疆-石河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中咨建设项目,采购业主: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天辰电厂汽车地上衡原秤改造并增加自动称重系统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天辰电厂汽车地上衡原秤改造并增加自动称重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天辰电厂汽车地上 衡原秤改造并增加自动称重系统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址:天业集团天辰电厂内 2.3 设备数量:四台汽车地上衡改造并增加自动称重系统 2.4 结构类型:/ 层数:/; 2.5 投资额: 2.6 设备供货期:按甲方要求进场,应满足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要求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的招标范围如下:原有的四台汽车地上衡改造,并提供自动称重汽车衡系统完整的设备;完成对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配合试运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及设备计量验收合格等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其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所投产品的秤体和系统软件必须是原厂家自有品牌;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必须符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的要求。 5.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24日至 2017 年3月3日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报名。 6.2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四份,并装订成册)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 月 日至 2017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八师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卫时俊 电 话: 1370993013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33#小区64幢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陈静 刘佳 电 话: 6687868,13899530796 15999295115 传 真: 0993-668786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 2 月24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