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天门市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第二批项目第5标段、第3标段、第1标段、第4标段、第2标段,所属区域:湖北,所属行业分类:泵,采购业主:湖北,招标编号:HBZX-2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门市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第二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02L-06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门市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已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门市水利局以《关于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天发改文〔2017〕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2017-010号招标方案备案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天门市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沉湖五七泵站位于汉江干堤左岸,桩号为125+850,是沉湖水系的主要枢纽工程之一,由主泵房、安装间、副厂房、船闸、站前拦污栅等组成。泵站为Ⅱ等大(2)型泵站,泵房、出水闸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进出口挡土墙等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等级为5级。
本次更新改造续建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改造泵站1#、6#机组及相关的机电设备,并增容至2100KW;新建防洪闸启闭机房和清污机房;对进水池两侧踏步及排水沟改造和反压闸至泵房之间渠道清淤、拦污栅沉降缝处理、出口消力池修复及消能防冲保护;对泵站进出口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和碳化进行处理;改造防洪闸门为快速闸门;续建4扇进口检修闸门;泵站管理区生态景观环境建设和管理用房维修,增加必要的管理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天门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第二批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第1标段:天门市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第二批项目第1标段(合同编号:CHBZ/GZ2017/C1)招标范围为2台移动式耙斗清污机(含轨道、滑索线)、2台清污自卸车的采购及安装等。
第2标段:天门市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第二批项目第2标段(合同编号:CHBZ/GZ2017/C2)招标范围为6台QPKY2×250/2×300KN液压启闭机、3套液压泵站及2套备用应急动力(含应急操作器和动力单元)的采购等。
第3标段:天门市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第二批项目第3标段(合同编号:CHBZ/GZ2017/C3)招标范围为室内外管型母线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含室内外立柱、支架及相关材料和土建等)。
第4标段:天门市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第二批项目第4标段(合同编号:CHBZ/GZ2017/C4)招标范围为出水闸土建工程、水泵电机安装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第5标段:天门市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第二批项目第5标段(合同编号:CHBZ/GZ2017/C5)招标范围为进口拦污栅沉降缝处理,进出口挡土墙闸墩碳化处理,出口消力池及两岸防护,进口渠道清淤(拦污栅至泵房),新建启闭机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
(2)具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清污机);
(3)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清污机制造业绩。
3.2第2标段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
(2)具有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含中型及以上液压式启闭机);
(3)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大型及以上液压式启闭机制造业绩。
3.3第3标段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
(2)具国家行业部门规定的相关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认证证书(实行权威部门产品检验制的须有检验报告);
(3)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管型母线制造业绩。
3.4第4标段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上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4)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新建或更新改造大型泵站(含打捆大型泵站)或二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5)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5第5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上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4)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新建或更新改造大型泵站(含打捆大型泵站)或二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5)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6各标段其他要求
(1)第1、2、3标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向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各投标人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2)第4、5标段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向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各投标人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本招标第4、5标段,发包人将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92号文)要求,对中标人安排在本项目的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只能选择本次招标项目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第1-3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1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 第4、5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9时35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0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bggzy.cn)和《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网》(www.hubeihuaao.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门市沉湖五七泵站更新改造续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天门市东湖路83号
联系人:徐雄英
电 话:0728-52229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86号
邮 编:430070
联系人:冉爱美
电 话:027-65390770
传 真:027-65390773
电子邮件:huaaozxzx@sohu.com
网 址:www.hubeihuaao.com.cn
账户名称: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开户行:建行武汉市省直支行
账户号:42001868608050007420
日 期:2017年2月26日
备注:第4、5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