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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7年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协议招标公告
2017-02-28 17:35:0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17.02.2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2-28,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2017年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协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代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上海市财政局,招标编号:SHXM-00-20170224-8330,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财政局委托,对2017年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协议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投标电梯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商。 (2)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224-833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依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的协议供应商(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及其协议供货产品。在协议供货期内,由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产品的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登陆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的协议供货系统,在协议框架内选购具体货物。 单次或单项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仍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2017年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载货电梯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共28个包。 协议期限:本次协议供货生效后至下一期公开招标协议供货生效前。公开招标原则上每12个月进行一次。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人可以在适当的时间进行下一期公开招标。

4、交付地址:上海市

5、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后120天内完成送货上门、就位、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7-02-28 11: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21 23:59:59,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2 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22 14: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回执。 (2)用于网上开标的电脑及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200082 邮编: 200082
联系人: 联系人: 黄惠
电话: 电话: 021-35968036
传真: 传真: 021-35968055

 

关键字:电梯,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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