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2,截止日期:2017-04-14,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永春轻工新城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泉州-永春县,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代理: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君平招字〔2017〕第004号,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君平招字〔2017〕第004号 |
开标时间:2017-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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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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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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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君平招字〔2017〕第004号的永春轻工新城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2017〕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春轻工新城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 永春县桃城镇、东平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城市主干道轻工西路长约1000米,平一南路改造长约500米,东二路改造长约300米,县道345改路全长约600米,桃源北路改造长约300米,济川溪改溪长约1000米,场地平整1100亩及周边防护工程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5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春轻工新城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包括按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进行钻孔勘察,以及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7月开工; 2.7. 勘察周期: 3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在福建省内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3 月23 日至2017 年3 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或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地址:永春湖滨路379号荣誉?滨江国际公寓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 叁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70101040066660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3505016565070966778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君平招字〔2017〕第004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7年4月14日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可以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代替)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甲级。 8.2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40 %计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邮编: 362600 ; 电话: 18150996789 传真: ; 联系人: 刘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永春县湖滨路379号二楼 ,邮编: 362600 ; 电话:0595-23856758 传真:0595-27196988 ; 联系人: 王先生 。 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
监督部门:永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 电话:0595-2388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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