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2,截止日期:2017-04-14,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三明宁化县河龙贡米产业园建设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三明-宁化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才招字SM2017005,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才招字SM2017005 |
开标时间:2017-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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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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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河龙贡米产业园建设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才招字SM2017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河龙贡米产业园建设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监理)已由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发改〔2015〕1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贷款,招标人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化县河龙贡米产业园建设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一期工程为粮仓5座、大米车间1座、打包车间1座、烘干房1座及附属设施(一期项目工程预算造价约8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河龙贡米产业园建设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期监理)包括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不含保修阶段的监理 ; 2.4.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约为 12个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与施工单位约定的施工合同为准,不含保修阶段)。 2.5. 工程质量要求:按双方的约定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6. 设计单位: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7. 监理服务费: 包干价约 80 万元(最终监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一期工程完工验收结算审核后造价的1%计取)。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费用,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 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 乙 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 3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3日至 2017 年 3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检察院西侧一层三号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等资料另外出售,每份售价800元,捆绑销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工程名称,可简写);(2)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金证。 6.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宁化成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户名称: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1 3100 1001 0000 001255。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化分中心( 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 gov.cn)上发布。 9.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邮 编:365400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33289269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8幢608-611室,邮编: 365000 ; 电话:13950900717、18250558606传真:0598-8912616; 联系人: 李先生、邱女士。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化分中心 地址: 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 保证金咨询联系电话:0598-8719018小李
监督部门: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_0598-682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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