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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G109线至萨措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3-24 02:29:3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西藏-那曲-那曲县 招标业主/代理:  那曲县人民政府/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3.2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那曲县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4,公告主要内容为:西藏那曲G109线至萨措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西藏-那曲-那曲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那曲县人民政府,招标编号:WLJJ-SCCGL-1703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G109线至萨措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JJ-SCCGL-170305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G109线至萨措村公路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以 《 关于G109线至萨措村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16〕413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那曲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那曲地区那曲县境内,本工程起点那曲县古露镇萨措村,终点位于109线K3650处,路线全长6.091Km。
  2.1.2本次招标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2×0.5m硬化路肩;行车道横坡2%;桥涵荷载采用公路—II级;洪水频率为小桥1/25,中桥1/50,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1.3计划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01月至2017年01月)具有类似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按本公告第3.1、3.2款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为备选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结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人员有效证件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并加盖公章一套(无线胶装成册)交至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二期祥云华府A1-1-101)报名,逾期不报。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说明,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 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组织踏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建设网、《西藏商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二期祥云华府A1-1-101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18986879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3月23日
 

关键字:公路,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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