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湖南招标网 > 张家界招标网 > 正文
湖南张家界市档案馆、科技馆建设项目融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7-03-24 18:15: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张家界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3.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张家界张家界市档案馆、科技馆建设项目融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张家界,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张家界市档案馆、科技馆建设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7】2号、张发改社会【2017】30号核准建设,并以张发改法制【2017】68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由承包人融资,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总第86次【2016】21号的要求,项目完工后由政府回购,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融资+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档案馆、科技馆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定区子午西路南侧、崇州路东侧; 2.3 规模:市档案馆建筑面积14948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10421万元;市科技馆建筑面积15357.04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14040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期2年,回购期5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设计为依据承担施工期间的资金组织-施工-交付全过程的总承包,包括为使工程具备达到标准使用条件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施工范围包括土建、装饰、二次装修、布展、安装、主要设备及其配套的附属工程。 2.8 融资额:本次融资总额约人民币2446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联合体参与方为具有投融资能力的企业,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3.5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近三年已完工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运作模式 5.1融资款项(用于整个项目的建设及办理各项手续,建设期为2年)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期按1-3年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回购期内中标人收益不高于6.5%的年利率,该融资收益以投标报价为准; 5.2融资偿还:在整个工程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分5年由政府回购。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时至5:00时,派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1、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执行);4、企业法人(联合体各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
关键字:施工总承包,湖南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