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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会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金竹镇肖家集镇集中安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7-03-24 18:25: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怀化-会同县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3.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怀化会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金竹镇肖家集镇集中安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怀化-会同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湘智招字[2017]第0174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湘智招字[2017]第0174号 会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金竹镇肖家集镇集中安置项目经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发改招办[2017]23号核准招标,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会同精准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会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金竹镇肖家集镇集中安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会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金竹镇肖家集镇集中安置项目 2、建设地点:会同县金竹镇肖家集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会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金竹镇肖家集镇集中安置项目1-3#楼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筑面积约3300m2,总投资额约430万元。 4、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7、招标范围:会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金竹镇肖家集镇集中安置项目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8、融资要求:中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中标金额的30%的融资额,并符合如下要求:①融资款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3天内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到账后再予以发放中标通知书;②资金使用期限:按双方约定执行;③资金利率:按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35%(年)计算;④如中标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2.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2.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3.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4关键岗位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2.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2.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5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会同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且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及融资承诺书 3.1本项目为融资建设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投融资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能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相应的融资能力,负责为本项目融资,本项目须融资工程总造价的30%。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的,须在报名和预交投标保证金前(2017年3月30日17:00时前)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并签署廉政及融资承诺书。 3.2为有效扼制围标、串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采取在公告期间内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柒 万元(¥ 70000.00 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公司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内汇至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保证金专户(以银行到账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会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金竹镇肖家集镇集中安置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等字样,未注明未按时间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并到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好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单,开标时验证原件,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名称: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支行 帐 号:18-7919 0104 0004 394 四、
关键字:其他,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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