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赣州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岗边大道(西田大道-华屋前)建设工程(k0000-k0720)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岗边大道(西田大道-华屋前)建设工程(k0+000-k0+720),所属区域:江西-赣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岗边大道(西田大道-华屋前)建设工程(k0000-k0720)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赣开经字【2015】237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次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16530.88 万元
本项目投资
2684.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12.03%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岗边大道(西田大道-华屋前)建设工程(k0+000-k0+720),全长0.72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线机动车道计算行车速度为40km/h,规划红线标准段为40米,双向4车道。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政公用(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年度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建工程A、B、C级库信用承包商名录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2) 开标时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根据赣建招[2013]8号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建造师担任),且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和开标到场时的建造师相一致,需提供法定代表委托人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建造师)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合同外还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单位(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5)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6)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7) 投标单位必须是列入2016年度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建工程A、B、C级库信用承包商名单内的企业。(8)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及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详见招标文件。 (9)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10)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11)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12) 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则被投诉人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否则投诉人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13)投标企业拟派的建造师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中若存在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从事该行业且以编制所在单位名义投标的除外),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排序资格,并交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潘欣
联系电话
0797-8239609/18770769700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4日至2017年04月13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3月24日
获取方式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3月24日
获取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3月24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3月24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17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