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赣州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谷山路(唐凤大道-伍岭路、唐章路-临江大道)等11条道路项目设计招标,所属区域:江西-赣州,所属行业分类:道路,采购业主: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设计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三
招 标 公 告
赣开招字【2017】第37号
工程概况 | |||
招标人名称 |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 |
建设规模 | 11条道路总投资额约7649万元,总长度约6.3公里,包含谷山路(唐凤大道-伍岭路、唐章路-临江大道)、洋田组团内部道路(朱坊河路、樟木河路、迎春路、南顶山路、瑶湖路)、章良组团内部道路(黄沙河路、渥江路、柴寮下路、水杉路、中边路)。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涵、给排水、道路照明、绿化景观及交通设施等全部附属工程,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市政工程设计规范编制深度规定。 | |||
本项目设计费约为75.47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公用乙级](含)以上 | ||
主持设计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级(单项专业工程设计不涉及工程结构专业的注册结构师可不填) | |||
标段选择要求 | 共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的业绩及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16年1月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主持设计人 | 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道路专业或桥梁专业或道桥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其他要求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谷山路(唐凤大道-伍岭路、唐章路-临江大道)等11条道路项目设计招标 2、招标人: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 4、项目投资:11条道路总投资额约7649万元,总长度约6.3公里,包含谷山路(唐凤大道-伍岭路、唐章路-临江大道)、洋田组团内部道路(朱坊河路、樟木河路、迎春路、南顶山路、瑶湖路)、章良组团内部道路(黄沙河路、渥江路、柴寮下路、水杉路、中边路)。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设计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涵、给排水、道路照明、绿化景观及交通设施等全部附属工程,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市政工程设计规范编制深度规定。 三、投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的专业及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设计单位。 2、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16年1月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道路专业或桥梁专业或道桥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道路分项负责人必须为道路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本设计项目的给排水分项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16年1月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 4、外省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手续。 5、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3、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 2、本项目 技术标副本 采用 暗标方式 评标。 3、中标原则: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将总得分自高到低排序,推荐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选择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六、方案补偿费用说明 1、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并使用。 2、招标人对得分前三名但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每家补偿1万元,中标单位不享受方案补偿。 七、其他说明 1、请未进行过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采集的潜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5楼510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采集:(1)单位名称;(2)组织机构代码;(3)基本户开户银行;(4)基本户帐号。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 ||
联系人 |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倪俊 | 联系人电话 | 0797-8165931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3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 |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 址 | 0797-8165931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倪俊 | |
电 话 | 0797-6577733 | 电 话 | 0797-816593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