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7,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沈阳沈阳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细河二环至三环段含沈大边沟设计一标段,所属区域:辽宁-沈阳-于洪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2101012017032381280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010120170323812802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细河二环至三环段含沈大边沟)设计
2.招标人: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设计工期: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9日
(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对细河(二环至三环段)水域和沈大边沟实施综合治理改造。改造总长12.2公里,其中:细河改造总长约9.7公里,沈大边沟改造总长约2.5公里。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截污工程、清淤工程、护岸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景观建筑小品、亮化工程、绿化工程、生态治理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标段换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一标段:道路及桥梁设计
二标段:水利设计
8.投标人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不分标段。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80万元;二标段53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备:一标段:市政行业(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二标段: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资质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及工作经验;
4.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分包、挂靠;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起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28日(网上报名)
2.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招标文件自2017年3月24日08:00开始发售,截止时间到2017年4月12日16:00止。地点:网上领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
4. 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本项目在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的通知及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4月13日09:00(北京时间)于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
联系人:王晓玲
电话:024-2532038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8楼
邮 编:110001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公司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联系人:孙庆超
电 话:024-23228300
传 真:024- 23229123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3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