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7,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招标编号:TC17951FM,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TC17951FM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业主)为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2.2 招标范围: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底编制、结算审核等内容。
2.3 招标规模:占地面积4公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溪大街与英铁南路交汇,林溪大街以东,英铁南路以南。
2.6 造价咨询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完成。
2.7 造价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造价咨询业绩一项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近年主持过造价咨询工作,项目管理机构投入不少于6人,持证上岗。必须为本项目部准备专用交通工具(汽车)一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7年4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600085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
联系人:孙高超、杜仲秋
电话:0431-81209122/89302155
邮箱:ZZJL89302155@126.com
日期: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