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湖北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7.04.21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迁建工程监舍楼、3栋习艺楼、监控指挥中心、2栋备勤楼、干警食堂、矫治中心,监狱门禁等施工招标第1次资审答疑,所属区域:湖北,所属行业分类:监控,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迁建工程(监舍楼、3栋习艺楼、监控指挥中心、2栋备勤楼、干警食堂、矫治中心,监狱门禁等)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答疑文件
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现对我司代理的《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迁建工程(监舍楼、3栋习艺楼、监控指挥中心、2栋备勤楼、干警食堂、矫治中心,监狱门禁等)》项目资格预审答疑如下:
1、在资格预审公告中第三项“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要求中,明确指出申请人近三年完成过1项总建筑面积在80000㎡及以上或建安投资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但在”第三章 资格审查颁发(有限数量制)”类似项目业绩(32.00分)评分要求中,指出申请人类似业绩时间要求为近5年,是否可理解为必须有一个类似业绩为近3年完成,其它在近5年时间内同样可行?
答:申请人近三年应至少有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在80000㎡及以上或建安投资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在参与评分时候可以提供近五年符合总建筑面积在80000㎡及以上或建安投资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进行评审。
2、在“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中指出,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时间要求为近5年,是否可理解为,项目经理业绩时间要求为近5年而不是“类似项目描述”的近3年?
答:是,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12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6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在80000m2及以上或建安投资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本次招标项目建筑面积为72000平方米的群体建筑、投资额23000万元,而招标文件确定的“类似项目”为投资额25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我单位认为类似项目规模偏高。另外请澄清达到规模的群体公共建筑是否可以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答:申请人近三年应至少有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在80000㎡及以上或建安投资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达到同上规模单项合同的群体公共建筑也可以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4、请问本项目的标段应按封面的标段文字填写还是按招标公告标段文字填写?
答:本项目名称为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迁建工程(监舍楼、3栋习艺楼、监控指挥中心、2栋备勤楼、干警食堂、矫治中心,监狱门禁等)施工招标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