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长兴历史文化街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兴历史文化街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历史文化街区工程的施工,已经由长发改投资[2015]93号文同意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标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兴历史文化街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老剧院地块 2.3建设规模:场外占地面积约60000平方米,铺装约28000平方米,附属道路总长度约500米。 2.4招标范围:室外配套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室外地面铺装(含宜春桥桥面铺装)、驳坎贴面、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估算造价:大写贰仟陆佰万元整,¥2600万元。 2.6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 (1)企业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保障。 (2)具有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4)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件精神,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3)浙江省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4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至少)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7年4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资格预审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现场缴纳。 2、未取得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办理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5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处。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标投标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689号 地 址: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邮 编:313100 邮 编:310007 联系人:杨工 联 系 人:郑工、陆工 电 话: 0572-6029397 电 话:0571-87630286、87631235 传 真: 传 真:0571-87631300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