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漳州开发区招商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2,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漳州黄金海岸二期一阶段景观近期工程设计投标邀请书,所属区域:福建-漳州,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漳州开发区招商置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厦象设招字(2017)06号,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象设招字(2017)06号 |
开标时间:2017-05-12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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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漳州开发区招商置业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漳州开发区招商置业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施漳招开置字〔2017〕第005号、厦象设招字(2017)06号的黄金海岸二期(一阶段)景观近期工程(设计)已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漳招管经字〔2016〕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黄金海岸二期(一阶段)景观近期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开发区二区; 2.3.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472698平方米,总长约4.16公里;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0550.6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862.23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配合业主进行报建工作、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等。 2.5.2内容 2.5.2.1工程设计:设计范围为黄金海岸二期(一阶段)景观近期工程,占地面积约472698平方米,总长约4.16公里。主要设计内容土石方工程、道路栈道及景观桥工程、面层加铺改造工程、广场停车场工程、驳岸工程表观装饰、公园建筑工程、硬质小品、景观工程、生态休闲工程、配套性工程等。 2.5.2.2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7年09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5 月。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7年 4 月 21 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楼六层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①现金形式的应在截标前一天(工作日),即2017年5月11日24:00时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的应在截标前三天(工作日),即2017年5月8日17:00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③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注:银行保函应为以下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大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开具,银行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12 日09时30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商酒店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8862.23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控制价为290.5122万元,投标人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开发区招商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厦6楼,邮编:363105; 电话: 0596-6851107; 联系人: 赵雯。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六楼,邮编:361012; 电话:0592-5318487,传真:0592-6036009; 电子信箱:xyzb99@163.com; 联系人:张滢蓥。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厦7楼。 监管部门: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6-6850852。 招 标 人: 漳州开发区招商置业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17年 4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