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小包食用盐二次装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衡阳 | 招标业主/代理: | 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4.2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衡阳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小包食用盐二次装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衡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HNJK2017-023-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对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小包食用盐二次装袋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小包食用盐二次装袋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编号:HNJK2017-023-1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四、工程概况: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小包食用盐二次装袋项目。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小包装食用盐二次装袋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小包汇拢皮带机、小爬坡皮带机、方辊颠平皮带机、大爬坡皮带机、压包整形皮带机、全自动上袋机、全自动装袋机、自动缝包机、缝包输送机、倒袋机、大包汇拢皮带。
2、计划投资:790万元。
3、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交货地点: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期原则上为具备安装条件后7天,但供应商需负责所有设备调试至运行正常。
6、质保期:从合同设备预验收证书签发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销售、供应该项目下设备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与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每日0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山水华庭1栋121室 )购买招标文件:
A、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注:在报名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预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联系人:唐先生 刘先生 电话:0734-83023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山水华庭1栋121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734-8168810
监管部门: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关键字:工程,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