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8,截止日期:2017-05-19,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江阴D区西林公寓室外景观、夜景、安防智能化工程,所属区域:福建-福州-福清,所属行业分类:夜景,招标代理: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7】004,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7】004 |
开标时间:2017-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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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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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华域) |
业主名称: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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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D区西林公寓(室外景观、夜景、安防智能化)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5〕68号及融发改审批〔2015〕2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与江阴工业集中区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江阴镇沾泽村、门口村塘边自然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经福清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招标控制价为 2877889元,K=12%,发包价253584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江阴D区西林公寓(室外景观、夜景、安防智能化)工程施工;本次工程内容包括绿化景观、电力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7788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3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的规定,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完整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 28 日至2017年5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圆整(¥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按照福建省龙头企业有关规定提交年度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国际商展中心六楼,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18032,传真: /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邮编:350018 电话:0591-882013523,传真:0591-882013523 联系人:林 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电话:0591-8523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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