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8,截止日期:2017-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湖滨大道道路工程监理,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MJ2017919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J2017919号 |
开标时间:2017-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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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MJ201791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滨大道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江镜华侨农场、港头镇,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工程规模:道路总长479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行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沿线设置桥梁6座,圆管涵18处。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为湖滨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管线、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期暂定360个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8监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70%计取,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87.283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6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陆仟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清江镜华侨农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园内;邮编: 350315 电话: 0591-62837715 ,传真: \ ; 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话:0591-87603304、87605650转8827,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林工。
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8523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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