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石狮市八七路立面整改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所属区域:福建-泉州-石狮,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狮监招〔2017〕008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狮监招〔2017〕008号 |
开标时间:2017-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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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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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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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狮监招〔2017〕008号 1.本招标项目石狮市八七路立面整改修复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石狮市经济局以 狮经计【20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总投资:本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1)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涵盖灵秀镇辖区、凤里街道辖区、湖滨街道辖区、宝盖镇辖区,沿八七路街道两侧总共涉及到112栋建筑物外立面整改修复及夜景工程等,总面积约9.305万平方米,具体内容根据招标范围说明及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石狮市八七路 2.3施工工期:90天(工期从石狮市八七路立面整改修复工程开工至石狮市八七路夜景工程竣工为止。) 2.4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期至质量保修期满且完成所有监理业务止,如遇工期延误,监理费不予调整。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备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注: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是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且合同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③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标时必须同时完整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其中: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能体现工程造价的,其业绩无效。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则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 4.5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随机选取确定中标人的预选队伍,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保证金:捌仟元人民币(下同)。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1)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3)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选取法 。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 月27日8:00至2017年05月02日18:00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CA加密锁,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随带本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东段市政综合楼 邮编:362700 查询电话: 0595-88730189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现代华城1#17楼D1718 邮编:362000 查询电话:18750576531 联系人:小曾
监管部门:石狮市场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电话:0595-8872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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