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泰宁县峨眉光伏扶贫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三明泰宁县新桥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所属区域:福建-三明-泰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泰宁县峨眉光伏扶贫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泓业〔2017〕明招003号,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7〕明招003号 |
开标时间:2017-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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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业主名称:泰宁县峨眉光伏扶贫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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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新桥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7〕明招003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宁县新桥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福建省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7〕G070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宁县峨眉光伏扶贫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泰宁县峨眉光伏扶贫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泰宁县新桥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泰宁县新桥乡新桥街。 2.3建设规模:本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约300KW,合同估算价约2100000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设备安装及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泰宁县新桥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工艺调试等。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6招标内容:光伏(约300KW)发电站工程总承包,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光伏电站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采购、卸货、安装与调试;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屋面漏水修补;所有站内工程施工准备、施工及验收;并网调试相关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工程验收并网(含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中标方须代为办理项目立项备案、供电备案及协助办理供用电协议的签订工作,与供电部门实现并网调度所需费用也由中标方负责解决。 2.7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②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审查认可。③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最新版《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后能并网发电。 2.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在国内注册登记的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②有效的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万元的光伏工程项目(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4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电力(或电气或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力(或电气或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泰宁办事处(地址:泰宁县杉城镇状元街1栋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提交: 5.3.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3.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6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宁县峨眉光伏扶贫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宁县新桥乡新桥街 电 话:0598-8795315 联系人: 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55号附1号,邮编:365001; 电 话:0598-8388813 传真:0598-8388813; 联系人:小张 泰宁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5259880612。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1388540104000575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旅游支行 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7869917、0598-7866078 9.监督部门: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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