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吉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8,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春吉林省广告创意文化产业示范区二期创意设计研发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吉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LHT-2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吉林省广告创意(文化)产业示范区二期(创意设计研发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T-2017-077-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广告创意(文化)产业示范区二期(创意设计研发中心)工程项目已由长净经审字[2014]21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吉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广告创意(文化)产业示范区二期(创意设计研发中心)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1#楼26层,4#楼6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56781.17平米;框架结构。
2.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以东,天青路以南,新城大街以西。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施工工期:计划2017年5月30日开工, 2018年9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上。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
3.6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吉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净月区生态东街3330号
联系人:张丹
电话:139043304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吕洪水
电话:0431-8846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