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长沙经开区东十路交阳光路景观工程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景观,招标代理: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沙经开区东十路交阳光路景观工程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编号:CSJKQZBCGXM-174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东十路交阳光路景观工程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CSJKQZBCGXM-1740
委托代理编号:COCHN-ZFCG-0400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 |
长沙经开区东十路交阳光路景观工程项目(第二次) |
1项 |
1412003.81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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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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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经开区东十路交阳光路景观工程项目(第二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磋商采购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6年12月-2017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6年12月-2017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6年12月-2017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6年12月-2017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总人数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6年12月-2017年5月)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均可的社保证明。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16年12月-2017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17年4月28日起至 2017年5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2:00 、下午 2:00至 5: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雨花区上河国际商业广场B区22-26座623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 2017 年4月28日起至 2017 年5月5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5月10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同时发布,网址分别为: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http://www.cetz.gov.cn 。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利
电 话:13874851052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三一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卢金林 江泽源
电 话:0731-84307111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上河国际商业广场B区22-26座623室
附件下载
1、竞争性磋商文件-长沙经开区东十路交阳光路景观工程项目(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