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大连中心锅炉房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部分,所属区域:辽宁-大连,所属行业分类:锅炉,招标代理: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1028720170425104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1028720170425104001
一、建设单位: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中心锅炉房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一期部分)
三、工程地址:大窑湾中心锅炉房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总投资额:279万元
六、工程概况:锅炉房风烟系统改造,环保设施优化升级。
七、招标范围:锅炉房风烟系统改造,环保设施优化升级,要求与原锅炉运行系统,脱硫设施进行合理结合,改造完毕后烟气的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并高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颗粒物<80mg/m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八、计划工期:90历日
九、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无处罚期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开标前,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具体办法及流程及未明事项详见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dl1.lnzb.cn(咨询电话:65851370转8002-8006)
2、投标保证金管理:只接受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出具的支票/电汇方式(不含现金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三天交至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
3、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十、报名时间: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十一、建设单位: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厉溟
十二、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昆
电 话:0411-39728170-9078
传 真:0411-3972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