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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北辰花园3期电梯项目
2017-04-29 12:10: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西-宜春 招标业主/代理:  宜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17.4.29 截止时间:  2017-5-19

摘要:本公告受宜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9,截止日期:2017-5-19,公告主要内容为:宜春江西省北辰花园3期电梯项目,所属区域:江西-宜春,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代理: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宜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7】109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宜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电梯项目进行电子化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17-109(ZC44) 2、招标设施名称及内容:总预算为:700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 1 电梯 28 台 700万元 (详细参数要求见第三部分主要设备性能参数)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税金、2.水电费(包括安装电费、调试电费等)、3.安装时总配电箱接电、4.机房低压配电柜至电梯控制箱接电、5.土建整改、6井道整改、7.五方通话(无线式)、8.质保期内电梯年检费用(包括检测费等所有费用)、9. 土建配套费(合同总价5%)、10.安全防护、11.消防设备、12.通风设备、13.随配附件、14.备品备件(详细清单由投标人提供)、15.易损件、16.专用工具以及运杂费、17.保险费、18.电梯安装脚手架搭设、19.设备吊装、20.售后服务及厢体制安等整部电梯的一切费用(即电梯通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并移交使用前无任何费用增加)、21.税金、管理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土建整改包含:机房孔洞、楼层电梯按键开洞、电梯门洞修补、电梯坑爬梯、井道加钢梁、井道灯等(即中标人有配合土建施工方完成土建整改、井道整改的责任与义务) 中标人必须负责完成安装、验收、报检手续(以验收合格证为准),免费办理好电梯的《电梯使用标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付。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投标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持有人)或其授权的经销商,若为经销商,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对其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授权书原件。 ③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④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持有人)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类资质”; ⑤因项目特殊性,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在开标时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未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的为无效投标。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原色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②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或2016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投标人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 ⑤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⑥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若为经销商,该项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商的原色公章) ⑧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⑨现场勘察确认书; ⑩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1)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1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对其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授权书原件。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备注: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请投标人采用本品牌符合招标要求最佳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 6、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 5月15 日下午17:00前到宜春市北辰花园3期并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采购单位联系人:黎新林,联系电话:13870598518。 7、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 2017年4 月28 日至2017年5 月18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8、拟投标人可在以下网站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宜春市财政局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宜春市财政局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否则为无效投标。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不能交付合同所规定的设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二年。 10、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1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7年 5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3、开标时间:2017年 5 月 19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4、联系电话:0795-3216783 联系人:刘颖峰 龙微娜 15、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财政局网 : 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zbgg/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zbgg/zfcg_6766/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16、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24日

关键字:电梯,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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