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蒲城县党睦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渭南渭南卤阳湖开发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拆迁工程,所属区域:陕西-渭南-蒲城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蒲城县党睦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渭南卤阳湖开发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拆迁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码:【HRCZB-2017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渭南卤阳湖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卤阳湖开发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渭卤经发[2015]11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蒲城县党睦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概况为棚户区拆迁,其中拆迁面积257100平方米,涉及征迁户数857户2675人,征迁占地343亩;拆迁范围为蒲城县党睦镇卤阳新村9个组的土地和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村级各类公共设施;
2.2 工程建设地点:蒲城县党睦镇卤阳新村;
2.3 计划工期:365天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省外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方可报名。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于2017年4月29日到2017年5月3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8:00-11:30;14:00-17:30)在蒲城县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四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蒲城县党睦镇人民政府 (盖章)
联系人:齐武社 联系电话:13572343518
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人:张娜 联系电话:13571301236
监督管理机构:蒲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盖章)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1389233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