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金华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溪市江源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金华-兰溪,所属行业分类:玻璃,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溪市江源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以上货物的厂商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scg-lx2017-028A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内容 |
规格 |
每立方米最高限价 (元/m3)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塑料玻璃钢化粪池 |
1m3 |
1160.00 |
400.00 |
2 |
1-3m3(不含1m3,含3m3) |
9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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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6m3(不含3m3,含6m3) |
8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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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9m3(不含6m3,含9m3) |
8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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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计 |
37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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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限:2017年6月起至兰溪市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工(竣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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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单价合计)人民币3775.00元,投标报价按单价合计为报价,单价不得自由组价,否则报价无效。单项价格计算公式:单项最高限价*(单价合计报价÷最高限价单价合计)×100%(与报价同比下浮)。 2、中标供应商数量:选择2家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人自主选择中标的供应商供货。 3、由于本项目采购数量不确定,按单价进行投标,合同结算金额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4、如本次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并且采购人有需求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一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 27 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7层712室。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7年6月15日17: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新版三证(含)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15日17:00前汇入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
帐号名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1530 1012 0104 9000 0031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银行兰溪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16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兰溪市企业服务大楼裙房四楼开标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6月16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兰溪市企业服务大楼裙房四楼开标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叶军; 联系电话:13858996110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晨曦 联系电话:0579-82370081 传真:0579-82609959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兰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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