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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第十三中学校园扩建附属工程(挡土墙)
2017-05-24 17:44: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莆田 招标业主/代理:  莆田第十三中学/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5.24 截止时间:  2017-06-07

摘要:本公告受莆田第十三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截止日期:2017-06-0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莆田校园扩建附属工程挡土墙,所属区域:福建-莆田,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莆田第十三中学,招标编号:中恒莆招字〔2017〕006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恒莆招字〔2017〕006号
开标时间:2017-06-0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莆田第十三中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恒莆招字〔2017〕0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第十三中学校园扩建附属工程(挡土墙)  (项目名称)已由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发展和发展局  以及  莆湄北发改〔2017〕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第十三中学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拔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莆田第十三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

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616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  企业;

2)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7)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8)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9)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10)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17    5    23  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以下网址 http://www.ptfwzx.gov.cn/pthy 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 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下载的为准。

6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19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其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12  万元,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投标人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4〕6号文件以及莆招投标办〔2014〕7号文的规定预缴不低于  20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视同本项目己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具体缴交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根据2015年2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100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时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并对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6 7 8 30 分;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提交一份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由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正常情况下投标人是否提交投标文件以网上提交的为准,若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则以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    /    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11.公告其他说明:          /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第十三中学   

地  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镇,邮编:   /   

电  话:13805940256  ,传真: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603 邮编:351100

电  话:0594-2155811 ,传真:   /   

    联系人:林女士    


    监督部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政府

监督电话:0594-5950809


关键字:工程,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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