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上海 | 招标业主/代理: | 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5.23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投资指南制作费项目澄清,所属区域:上海,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招标编号:SHXM-00-20170517-351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投资指南制作费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00-20170517-3519)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招标文件前附表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公告中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联合体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主办人)。联合体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在报名时将联合协议书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公告中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增加内容 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中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增加1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附件8-1增加1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娄山关路83号15楼
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
021-62368800
邮编:
200063
联系人:
杨依莎、田斯斯
电话:
021-62446356、62441359
传真:
021-62446678
日期: 2017-05-23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17-05-19 20:00:00 至 2017-05-26 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