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宝山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宝山区宝山区工业VOCs治理绩效评估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宝山区环境保护局,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1-352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宝山区工业VOCs治理绩效评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熟悉冶金机电工程、化工医药、轻工纺织化纤等行业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能正确编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核算办法,具备VOCs减排核查能力。 (2)须同时具有如下两个证书并经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a)具备省(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应包含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行业排放标准中的挥发性有机物项目;b)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工业VOCs治理绩效评估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21-352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CZ2017-69)
3、预算编号:13-17-149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宝山区工业VOCs治理绩效评估,主要包括:(1)核查区域内重点排放企业、典型排放行业的VOCs治理绩效,根据全面达标整治工作要求,提出下一步整改要求,形成一厂一核查报告;(2)区域内重点行业企业,监测企业每套处理设施进口、出口,敏感企业监测无组织排放,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及特征污染因子;出具监测报告;(3)对需安装VOC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企业进行验收监测合格后并网纳入环保监管平台;(4)对重点企业之外的工业VOC单位进行工作调查,分析行业现状和达标可能性,预测其排放总量;(5)对宝山区工业VOC产生单位进行全面分析,形成宝山区工业环境治理绩效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采购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1850000(国库资金:185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4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02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5、增值税开票信息(含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全称及账号、开票地址、开票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15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三楼评标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三楼评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五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具有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3)按有关规定当场无法解密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不纳入评审范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在2017年05月24日-2017年06月02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法定及国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场审核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现场审核所需资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增值税开票信息(复印件须加盖红色公章)、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书,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适用)。 4、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具有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到规定地点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环境保护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密山路2号 | 地址: | 克山路550弄8号楼508室 |
邮编: | 201999 | 邮编: | 201999 |
联系人: | 陈靓 | 联系人: | 高华、方小慧 |
电话: | 56692118-821 | 电话: | 66891035、66891029 |
传真: | 56601432 | 传真: | 66891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