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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华新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CCTV检测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07 12:30:1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青浦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6.0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青浦区青浦区华新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CCTV检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青浦区,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SHXM-00-20170605-6928,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委托,对青浦区华新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CCTV检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排水设施维护养护一类作业资质及排水设施维护CCTV作业资质; 3.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华新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CCTV检测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605-692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7-z9325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青浦区华新镇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施工管道敷设完成后,开始检测,30天内检测完成并提供报告。

7、采购预算金额:5115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5115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06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13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须具排水设施维护养护一类作业资质及排水设施维护CCTV作业资质。 (所有扫描件须加盖红色公章上传) 本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3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资料,投标单位须于2017年6月13日8:30—14:30,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上海市青浦区青湖路1070弄桂花园小区41号,进行现场验证。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单位可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26日期间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27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1718室(青浦区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1718室(青浦区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投标单位需携带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供应商有需要可自行前往。 2、澄清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6月14日上午10点整前通过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如有)。 3、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200元/本;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工本费按招标文件要求缴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5、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具有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到规定地点参加开标。 6、如因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系统原因)等造成无法开标的,招标人有权推迟开标时间,并将书面通知发放给各供应商,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401室 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1718室(青浦区富绅中心东楼1718室)
邮编: 201700 邮编: 201700
联系人: 吴玉强 联系人: 郭佳 金春
电话: 59791694 电话: 59715288 -5658
传真: 59791694 传真: 59715288 -5600

 

 

 

 

关键字:污水处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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