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9,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长兴档案馆中央空调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兴档案馆中央空调改造工程公告
长兴档案馆中央空调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址位于长兴档案馆,计划于2017年完工。项目名称为长兴档案馆中央空调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为:电力电缆敷设、桥架安装、管道敷设以及空调机组安装等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106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空调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县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责任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空调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一方)
2.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投标品牌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空调设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两份及其以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和经公开招标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7年6月8日起至2017年6月14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
2、 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5元(含银行手续费5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3、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2、席位费未缴纳或已过期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及时做好补缴手续,1000元\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72-6041160、6032725)。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六.温馨提示
1、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龙山街道双拥路201号 地 址:长兴县明珠路国际金座918号三楼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 范工
电 话: 0572-6201306 电 话: 0572-6879663
传 真: 0572-6209935 传 真: 0572-6879663
2017 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