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石狮蚶江公园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泉州-石狮,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狮建招〔2017〕039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狮建招〔2017〕039号 |
开标时间:2017-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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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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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狮建招〔2017〕03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狮蚶江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 石狮市经济局 以 狮经计〔2017〕9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石狮市蚶江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约23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拆除项目、园林建筑、绿化种植、景观照明、绿化给水、监控系统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发布的工程预算书(审核稿)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305459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等级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有经过专业培训。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园林绿化 类。因园林绿化类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的,则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1.0000,即评标时,投标人信用折分系数P值均按1.0计算。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缴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文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9日08时30分至2017年6月14日17时30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 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5359491525。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 肆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或工程名称,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也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7 月 3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电话:13559520899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3799519580 联系人: 小叶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监管部门: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地点: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电话:0595-88720887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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