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临汾市群众艺术馆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所属区域:山西-临汾,所属行业分类:艺术馆,招标代理: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临汾市群众艺术馆,招标编号:LFTLZH【2017】-09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群众艺术馆委托,就临汾市群众艺术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LFTLZH【2017】-094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群众艺术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供应商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年限:2年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以磋商文件为准);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在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开户许可证;
5、纳税凭证(报价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的纳税凭证)
6、社保缴纳凭证、社保明细(报价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3、地址:滨河路北延路约500米处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2017年6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群众艺术馆
地址:临汾市鼓楼东大街48号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357-8590022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57-3303166
邮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