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怡清园宾馆改造项目;,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32082116081601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怡清园宾馆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211608160102 | 项目名称 | 怡清园宾馆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8211608160102-BD-001; | 标段名称 | 怡清园宾馆改造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7月4日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1、淮安通达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怡清园宾馆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现拟对该工程进行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申请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怡清园宾馆改造项目; (2) 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浦区西大街165号; (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4455.56平方米; (4) 招标内容:怡清园宾馆及文物楼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包括土方工程、地下室支护工程、主体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幕墙及钢结构工程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 工期要求:320个日历天; (6)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绿色建筑一星级技术标准》) 4、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2410.189683万元。 5.工程进度款支付:①、全部工程完成至±0时支付已完工程量造价的60%工程款;②全部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造价的60%工程款;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款;④、审计完成三个月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5%;⑤预留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注:①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签署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资格审查资料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开标现场无需提供原件。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②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不予认可; ③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8、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 项目经理资质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①“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②如为第2)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③如为第2)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④如为第3)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⑤第2)种或第3)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⑥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问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问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8)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 (9) 市场准入:企业具有淮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取得经淮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淮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 (10) 投标单位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7000m2及以上同时施工范围含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在5米以上的深基坑支护)的建筑工程(有效期自竣工验收时间算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年内有效)。(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如提供资料不能反映为建筑工程或施工范围不能反映有基坑支护的,则需提供施工图纸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用以证明) (1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9、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分标准: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7月4日; (2) 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3)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5日9时1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3) 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上发布。 13、注意事项 (1) 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2)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3)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4)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5)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CA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及CA锁交到工作人员处。 (6) 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前将准确的CA锁递交到工作人员处,或者因CA锁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7) 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8)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9)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房产大厦八楼 联系人:蔡荣华 电话:0517-83588800 (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韩泰南路18号青春雅轩5-1308、1309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 0517-89080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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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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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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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 1、淮安通达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怡清园宾馆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现拟对该工程进行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申请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怡清园宾馆改造项目; (2) 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浦区西大街165号; (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4455.56平方米; (4) 招标内容:怡清园宾馆及文物楼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包括土方工程、地下室支护工程、主体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幕墙及钢结构工程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 工期要求:320个日历天; (6)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绿色建筑一星级技术标准》) 4、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2410.189683万元。 5.工程进度款支付:①、全部工程完成至±0时支付已完工程量造价的60%工程款;②全部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造价的60%工程款;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款;④、审计完成三个月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5%;⑤预留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注:①资格审查部分要求的承诺书签署完毕后必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其它资格审查资料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库链接,开标现场无需提供原件。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②投标文件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诚信库中备案的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不予认可; ③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8、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 项目经理资质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①“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②如为第2)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③如为第2)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④如为第3)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⑤第2)种或第3)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⑥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限制原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的期限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子以公告,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问应当与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时问一致,不一致的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的公告(投标人提供公告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8)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 (9) 市场准入:企业具有淮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取得经淮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淮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 (10) 投标单位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7000m2及以上同时施工范围含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在5米以上的深基坑支护)的建筑工程(有效期自竣工验收时间算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年内有效)。(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如提供资料不能反映为建筑工程或施工范围不能反映有基坑支护的,则需提供施工图纸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用以证明) (1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9、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分标准: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7月4日; (2) 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3)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5日9时1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3) 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上发布。 13、注意事项 (1) 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2)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3)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4)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5)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CA锁(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及CA锁交到工作人员处。 (6) 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前将准确的CA锁递交到工作人员处,或者因CA锁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7) 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8)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9)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房产大厦八楼 联系人:蔡荣华 电话:0517-83588800 (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韩泰南路18号青春雅轩5-1308、1309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 0517-89080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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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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