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江苏招标网 > 徐州招标网 > 正文
江苏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御苑新城东区块、崔花园区块、小孙楼区块、...
2017-06-13 12:59:5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徐州-丰县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06.1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徐州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御苑新城东区块、崔花园区块、小孙楼区块、...,所属区域:江苏-徐州-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E320301031900068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御苑新城东区块、崔花园区块、小孙楼区块、安居十一期南区块、消防队区块、张五楼西区块、刘楼北区块定销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19000688 项目名称 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御苑新城东区块、崔花园区块、小孙楼区块、安居十一期南区块、消防队区块、张五楼西区块、刘楼北区块定销房项目
标段编号 E3203010319000688001004; 标段名称 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御苑新城东区块、消防队区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6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6月19日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丰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御苑新城东区块、崔花园区块、安居十一期南区块、消防队区块、张五楼西区块、刘楼北区块定销房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为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标段划分:四个标段,本公告为第四标段

第一标段:丰县崔花园区块、张五楼西区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第二标段:丰县刘楼北区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第三标段:丰县安居十一期南区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第四标段: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御苑新城东区块、消防队区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3.2项目地点:丰县城区;

3.3基础资料

3.3.1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62613㎡、丰县御苑新城东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81587㎡、丰县消防队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69403㎡,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建筑层数、建筑退让线等,详丰县规划局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3.2设计户型:总建筑面积约861907㎡;

3.3.2.1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62613㎡,建筑面积约525226㎡。70㎡左右户型占10%100-105㎡户型占40%106-115㎡户型占40%120㎡左右户型占10%

3.3.2.2丰县御苑新城东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81587㎡,建筑面积约163174㎡。70㎡左右户型占10%100-105㎡户型占40%106-115㎡户型占40%120㎡左右户型占10%

3.3.2.3丰县消防队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69403㎡,建筑面积约173507.5㎡。100㎡以下户型占10%100-110㎡户型占30%111-120㎡户型占40%120㎡以上户型占20%

3.4设计周期:自合同签定后三十天内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批准后十天内提交设计成果资料

3.5技术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3.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国家规定年限;

3.7招标范围:包括多层、高层建筑、配套工程(包括围墙、大门、配电室、厕所等配套工程,以及道路、硬化、停车场、给排水管网及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交通设施、绿化等应有的所有内容)。中标人负责上述工程方案设计、全过程后续服务(包括方案论证、方案汇报、方案报批、出图、与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等所有后续服务等);

中标人必须确保设计经济合理、通过丰县规委会专家评审和丰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8设计深度、设计内容和相关要求:

3.8.1方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符合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要求,对功能、技术、经济和美观等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

3.8.2符合丰政发[2013]20号《县政府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报审规定的通知》和丰建指办发[2013]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补充意见》文件要求。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设计期内,不得同时参与其他项目的设计业务。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4.5投标申请人在本项目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

4.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12月至20175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截图后上传)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5.2投标申请人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4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5.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7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委托设计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613日至2017619日。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61917:30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62610: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75930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值设定:

⑴投标报价                               50

⑵技术标                                 30

设计人员构成                           10

项目解读和设计构思                     20

⑶综合标                                 20

项目负责人业绩                         10

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                      3

投标人信用情况和业绩                    7

9、其他:

9.1本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招标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条件以招标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9.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投标

9.4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有一个标段的中标机会。投标保证金只需按所投标段的、需缴纳的最高额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即可(第一标段玖万元、第二标段捌万元、第三标段柒万元、第四标段伍万元)。

9.5委托设计合同方式: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控制价为3.00/

9.5设计费支付方式:委托设计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设计方案批准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完整的设计成果交付委托人后付清设计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石慧芳、王思麒                    联系电话:1395219401218921775833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郑淑闻                            联系电话:051689249200

 

2017613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丰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御苑新城东区块、崔花园区块、安居十一期南区块、消防队区块、张五楼西区块、刘楼北区块定销房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为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标段划分:四个标段,本公告为第四标段

第一标段:丰县崔花园区块、张五楼西区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第二标段:丰县刘楼北区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第三标段:丰县安居十一期南区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第四标段: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御苑新城东区块、消防队区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3.2项目地点:丰县城区;

3.3基础资料

3.3.1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62613㎡、丰县御苑新城东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81587㎡、丰县消防队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69403㎡,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建筑层数、建筑退让线等,详丰县规划局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3.2设计户型:总建筑面积约861907㎡;

3.3.2.1丰县御苑新城西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62613㎡,建筑面积约525226㎡。70㎡左右户型占10%100-105㎡户型占40%106-115㎡户型占40%120㎡左右户型占10%

3.3.2.2丰县御苑新城东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81587㎡,建筑面积约163174㎡。70㎡左右户型占10%100-105㎡户型占40%106-115㎡户型占40%120㎡左右户型占10%

3.3.2.3丰县消防队区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69403㎡,建筑面积约173507.5㎡。100㎡以下户型占10%100-110㎡户型占30%111-120㎡户型占40%120㎡以上户型占20%

3.4设计周期:自合同签定后三十天内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批准后十天内提交设计成果资料

3.5技术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3.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国家规定年限;

3.7招标范围:包括多层、高层建筑、配套工程(包括围墙、大门、配电室、厕所等配套工程,以及道路、硬化、停车场、给排水管网及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交通设施、绿化等应有的所有内容)。中标人负责上述工程方案设计、全过程后续服务(包括方案论证、方案汇报、方案报批、出图、与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等所有后续服务等);

中标人必须确保设计经济合理、通过丰县规委会专家评审和丰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8设计深度、设计内容和相关要求:

3.8.1方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符合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要求,对功能、技术、经济和美观等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

3.8.2符合丰政发[2013]20号《县政府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报审规定的通知》和丰建指办发[2013]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补充意见》文件要求。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设计期内,不得同时参与其他项目的设计业务。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4.5投标申请人在本项目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

4.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12月至20175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截图后上传)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5.2投标申请人采用网银或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4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5.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7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委托设计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613日至2017619日。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61917:30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62610: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75930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值设定:

⑴投标报价                               50

⑵技术标                                 30

设计人员构成                           10

项目解读和设计构思                     20

⑶综合标                                 20

项目负责人业绩                         10

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                      3

投标人信用情况和业绩                    7

9、其他:

9.1本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招标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条件以招标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9.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投标

9.4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有一个标段的中标机会。投标保证金只需按所投标段的、需缴纳的最高额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即可(第一标段玖万元、第二标段捌万元、第三标段柒万元、第四标段伍万元)。

9.5委托设计合同方式: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控制价为3.00/

9.5设计费支付方式:委托设计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设计方案批准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完整的设计成果交付委托人后付清设计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石慧芳、王思麒                    联系电话:1395219401218921775833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郑淑闻                            联系电话:051689249200

 

2017613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其他,江苏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