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竞争性磋商】海关总署2017年第一、二季度针式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北京 | 招标业主/代理: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7.06.20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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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磋商】海关总署2017年第一、二季度针式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磋商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打印机,招标代理: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招标编号:2017HGCG2-001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17年第一、二季度针式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编号:2017HGCG2-0013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7年第一、二季度针式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5万元,分包预算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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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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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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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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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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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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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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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滚筒式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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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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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文件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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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设备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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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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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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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票据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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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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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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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负荷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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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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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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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行式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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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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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供应商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响应,但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包响应。
2.针对同一包,一个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响应报价。
3.若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响应,则响应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从本公告规定的渠道获取了磋商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响应。
6.供应商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针对同一包相同品牌产品只能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响应)。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
1.时间:从2017年6月20日起至2017年6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博物馆520房间。
3.领取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开户行账户信息。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博物馆522房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供应商须派专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高毅 刘鹏宇
联系电话:010 - 65194145 65195984
电子信箱:gaoyi@customs.gov.cn
开户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账 号:1100 1059 2000 5910 8022
开 户 行:建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
九、其他
如果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此项目将转变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继续进行。
关键字:打印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