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宜春市袁州区彬江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宜春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袁州区彬江中学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阳光-YZ2017-013)询价采购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宜春-袁州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宜春市袁州区彬江中学,招标编号:阳光,招标文件售价::,开标地点: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袁州区彬江中学的委托,就其“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编号:阳光-YZ2017-013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彬江中学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阳光-YZ2017-013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最高预算 清单 用途 1 网络视频监控系统 1套 3.8万 详见参数要求 校园视频监控系统 注:默认国产 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枪形摄像机、32路硬盘录像机)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到宜春市袁州区彬江中学,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确认函》,方可参与报名投标,未取得《现场勘查确认函》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报名投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凌先生电话:13170951188)。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以上材料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资审材料。 三、标书发售地点:拟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前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42号(审计局大院内)现场报名及领取报名凭证并领取询价文件。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6月30日16:00(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提供投标单位上一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近3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7)现场勘查确认书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8)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佰元整(¥700.00)。投标保证金应在2017年6月30日下午5点前到账(过期不予受理).交纳方式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且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 户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银行:宜春市中国银行金城支行 帐 号:1932 1589 0443 五评标、定标原则 评标方法: (1)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开标后认定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当停止评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5日下午 15:30(北京时间)。 七、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 八、联系人: 罗觅婷 李雪梅 联系电话: 13006273176 13627054578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42号(审计局大院内) 九、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017002/017002001/ 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 袁州区政府网 http://www.yzq.gov.cn/ 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zqggzy.com 十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二个日历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送达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袁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 (1)解释权 (2)本询价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解释权属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