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赣州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2017年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PPP项目2标段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2017年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PPP项目(2标段)(项目编号:JXJC-P-2017-03)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 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就其2017年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PPP项目(2标段)就潜在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7年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PPP项目(2标段) (二)项目编号:JXJC-P-2017-03 (三)授权主体: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机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整体打包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赣丰路(滨江南路-栖凤山路),长约2543.44米,宽40米; 2、章贡王路(赣丰路-滨江路),长约1244.44米,宽30米; 3、思源路(飞翔大道—金岭大道),长约734.79米,宽40米; 4、园岭路(岗边大道-飞翔大道),长约1483.85米,宽40米; 5、章良组团内部道路(包括黄沙河路、渥江路、柴寮下路、水杉路、中边路); (1)黄沙河路:长约672米,宽30米; (2)渥江路:长约674米,宽18米; (3)柴寮下路:长约484米,宽18米; (4)水杉路:长约494米,宽18米; (5)中边路:长约531米,宽18米; 6、旭日大道原名客家大道(南康机场快速路-新能源大道),长约1069米,宽40米; 7、新能源大道(唐凤大道-城西大道),长约3146米,宽45米; 8、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学校(九年制)(章良)建筑面积31663平方米; 9、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医院(章良)建筑面积60696平方米。 详见下表: 表1-1 建设规模表 序号 道路名称 长(m) 宽(m) 面积(㎡) 1 赣丰路 2543.44 40 101737.6 2 章贡王路 1244.44 30 37333.2 3 思源路 734.79 40 29391.6 4 园岭路 1483.85 40 59354 5 章良组团内部道路 黄沙河路 672 30 20160 渥江路 674 18 12132 柴寮下路 484 18 8712 水杉路 494 18 8892 中边路 531 18 9558 6 旭日大道 1069 40 42760 7 新能源大道 3146 45 141570 8 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学校(九年制)(章良) - - 31663 9 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医院(章良) - - 60696 注:具体以经批复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投资预算:赣丰路估算金额为6910.50万元,章贡王路估算金额为2544.50万元,思源路估算金额为2004.50万元,园岭路估算金额为4054.50万元,章良组团内部道路估算金额为4267.50万元,旭日大道估算金额为3082.00万元,新能源大道估算金额为10762.00万元,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学校(九年制)(章良)估算金额为7988.00万元,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医院(章良)估算金额为16422.00万元,合计58035.5万元。 表1-2 项目估算金额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1 赣丰路 6910.50 2 章贡王路 2544.50 3 思源路 2004.50 4 园岭路 4054.50 5 章良组团内部道路 4267.50 6 旭日大道 3082.00 7 新能源大道 10762.00 8 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学校(九年制)(章良) 7988.00 9 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医院(章良) 16422.00 10 合计 58035.5 上述费用为建设投资,考虑到建设期利息,本项目贷款上述建设投资的80%计算,分年投入比例为第一年40%,第二年60%,建设期利息暂时按照5.88%计算,计算可得项目建设期利息为3821.99万元。 综上,本项目总投资为61857.49万元。 考虑项目前期工作尚未完全落实,工程量控制精度有限,项目建设投资以经区财审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七)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采用“2+10”的模式,即建设期为2年(依据每个子项目的建设期不同而不同),运维期固定为10年。 (八)合作方式: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在正式成交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开发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通过政府付费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在项目合同约定期满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最终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九)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有效)内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36个月)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须合并的以审计后合并资产负债表为准); (5)银行存款日终余额合计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内任一日的银行存款余额(同一银行账号存款日终余额证明,或不同账号开具的同一日的日终存款余额证明合计)为准; (6)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提供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协议); (7)近5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60个月)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市政道路(可含桥涵隧)PPP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若提供的业绩是采用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则仅记为该业绩牵头方的业绩;供应商母公司或子公司业绩不可视为供应商业绩); (8)近5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60个月)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房建类PPP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若提供的业绩是采用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则仅记为该业绩牵头方的业绩;供应商母公司或子公司业绩不可视为供应商业绩); (9)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母公司或子公司资质不可视为供应商资质);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1)、(2)条规定,联合体牵头方满足第(3)、(4)、(5)条规定,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第(6)条,联合体中任意方合计满足第(7)、(8)、(9)条规定; (11)联合体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股权比例(联合体各方股权比例必须大于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采购(允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参与采购,选择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2、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2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申请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不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不需提供);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9)资格预审要求中的业绩证明材料; (10)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电子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响应本次投标,非牵头方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交由联合体牵头方统一报送。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审查时间、地点:2017年7月 21日09:30(北京时间),审查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届时请申请人的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资格预审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申请人,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十三)联系方法: 实施机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11号 联系人:张先生/郭先生 电话:0797-8308138/0797-8308139 代理机构: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68号正荣现代大厦B座三楼 电话:0791-88591300/18679121811 传真:0791-88504567 邮箱:694542775@qq.com 联系人:李女士 监督机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797-8160030 公布媒介: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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